申请小客车(增量 更新)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2021-02-05 17:38:14
一、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单位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单位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三、单位申请编码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及车辆购置税)合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为准。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第(1)项的规定执行。 四、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注:1、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内容应与市市场监管局信息系统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新成立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一年)填报时,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为“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企业注册时间满一年后,按老企业对待。 五、如何变更申请信息,申请摇号如何转换申请竞价? 申请单位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中心修改手机号码或者密码。单位证件号码修改须至窗口办理;修改单位名称会自动取消申请,如有需要请重新申请;修改其他申请信息须先点击申请单取消申请,再进入申请单重新申请,选择相对应的企业类型,然后点击下一步,申请类型可以修改成竞价(摇号),填报其他相应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服务窗口办理。当月8日24时之前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8日24时之后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下期增量指标配置。 六、如何取消增量指标申请? 单位申请取消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申请办理。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办理,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如何重新申请增量指标? 取消增量指标申请后,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重新申请,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服务窗口办理。当月8日24时之前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8日24时之后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下期增量指标配置。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企业、社会组织、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九、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十、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市调控办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到调控服务窗口查询也可以在“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小客车指标栏目下查询中签结果。 十一、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例如,2017年5月9日已经申请摇号,到2018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继续申请2018年摇号的,需重新申请编码。 十二、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市调控办于每月23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将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会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三、单位的增量和更新指标有效期为多久? 自2018年7月1日起,单位新生成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县(市)指标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在交警车管所完成原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内,自动生成更新指标,更新指标有效期12个月。单位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窗口申领更新指标。有效期内未及时申领并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更新指标。《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明确不产生更新指标的情况不适用本办法。 十四、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调控服务窗口领取。 十五、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在交警车管所完成原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后,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调控服务窗口申请更新指标。更新指标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内未及时申领并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转移、注销、迁出在本市登记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先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注销、迁出手续。 十六、在窗口申请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均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十七、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需办理小客车指标信息变更业务的,需携带指标证明文件、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委托办理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提出信息变更申请后,市调控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八、单位在调控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在填写申请表时加盖公章吗? 填写单位相关业务申请表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九、如何申请县(市)指标? 《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配置管理办法》规定,在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配置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 县(市)指标分为以摇号方式配置和直接配置方式配置两种。每个配置周期进行2次县(市)指标摇号,根据惯例分别于每年的4月、9月进行(特殊情况另行规定)。申请以摇号方式配置县(市)指标的单位,可通过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调控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以直接配置方式配置的县(市)指标申请,由县(市)人民政府受理并审核。 二十、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到本市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以下小客车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1.转移登记; 2.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3.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二十一、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杭州市交通运输局“12328”热线或服务窗口电话。 二十二、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是什么?指定窗口在哪里?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申请人也可以关注“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在本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县(市)开设服务窗口,办理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申请、复核、打印等业务。各服务窗口均可受理其他指标申请,但其他指标的审核和证明文件的出具,均由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 区: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一楼小客车调控窗口 电话:0571-12328、0571-87008625 萧山区:萧山区通惠南路1368号萧山区出租汽车服务区办事大厅 电话:0571-82483010 余杭区:杭州市余杭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2楼H区交通运输局窗口 电话:0571-89163930 富阳区:杭州市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江连街27号) 二楼交通运输窗口 电话:0571-58983988 杭州市富阳区新登行政服务中心(新登镇登城北路32号)小客车调控窗口 电话:0571-63155212 富阳区场口镇阳光家园(东门)交通窗口 电话:0571-63155033 临安市:临安区科技大道4398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2楼交通运输窗口 电话:0571-23616050 建德市: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小客车服务窗口 电话:0571-64789710 桐庐县: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社会事务服务区A厅 电话:0571-64219405 淳安县: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通窗口 电话:0571-64819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