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5-12-30 11:05:07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单位要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需重新申请,鉴于目前小客车调控系统涉及“五证合一”问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议尚在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在更换(领取)《营业执照》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再申请小客车指标和购买车辆。以避免后期换证后,再更改申请信息和指标信息。 二、由于“五证合一”后,审核部门间数据传输和确认存在时间差的问题,请申请单位在每月23日及时查看申请审核结果,若存在审核结果错误的情况,可按规定提请复核。仍存在问题的,可向相应审核部门要求进一步核查数据。 三、为确保单位顺利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请各单位凭同一有效证件申请指标和购置车辆,以避免因指标证明文件和购车发票上单位证件号码不一致而导致办理延误等情况。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