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单位有效编码过期的提醒
2014-12-25 14:30:47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杭政办〔2014〕7号)第十七条规定,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例如,2014年5月8日已经申请摇号,到2015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继续申请2015年摇号的,可于2015年1月1日起重新申请编码。温馨提示:如要参加2015年1月指标配置,须在1月8日24时前提出申请。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