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个人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的通知
2014-07-23 11:50:11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杭政办〔2014〕7号)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 5月份申请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但至今未获得指标的个人,请务必于 (1) 登陆本网站确认延期。如下图,登录网站后,在申请表的上方点击“确认延期”按钮。 确认后,系统将为显示: (2)前往服务窗口办理申请延期。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