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个人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的通知

2014-07-23 11:50:11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杭政办〔20147号)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

5月份申请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但至今未获得指标的个人,请务必于8824时之前确认延长有效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将自动失效,无法纳入下一期的指标配置。您可以:

  (1)    登陆本网站确认延期。如下图,登录网站后,在申请表的上方点击“确认延期”按钮。 

确认后,系统将为显示:

 

2)前往服务窗口办理申请延期。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4723

    

服务电话:0571-88820001;0571-88831113      浙ICP备 0506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