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有效期的通知
2020-01-29 17:31:35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国务院对2020年春节假期进行了调整,省市政府延迟了企业复工时间。为保障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同时减少群众外出,防止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指标过期时间在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29日(均含)之间的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均顺延30天。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