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名申领或取消重新申领人才专项指标?

凡被认定为本市B、C、D、E、F类人才,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和被认定为本市A类人才的个人,可直接申领一个该类指标。

失效未使用的指标,可取消原申请后重新申请。

第一步:打开手机APP“浙里办”

第二步: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小客车摇号”,并将定位选择为“杭州市”

第三步:点击“小客车摇号”

第四步:点击“人才专项指标”

第五步:点击“人才专项指标申请”

第六步:可在本页面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需取消申请的可在本页面点击“取消申请”,需重新申请的可按照此前步骤重新点击“人才专项指标申请”

注:指标失效未使用,需重新申请的,可点击“取消申请”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