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名申领或取消重新申领人才专项指标?
凡被认定为本市B、C、D、E、F类人才,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和被认定为本市A类人才的个人,可直接申领一个该类指标。
失效未使用的指标,可取消原申请后重新申请。
第一步: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首页将定位选择为“杭州市”,并在首页的搜索框内直接输入“个人增量指标配置”
第二步:点击搜索后,再点击“在线办理”
第三步:登录账户
第四步:阅读用户须知,点击“进入办事”
第五步:点击“我的申请”中的“申请表”
第六步:若您被认定为本市A-F类人才,可点击“人才专项指标申领”按钮报名
第七步:若成功报名“人才专项指标申领”,“申请表”中“申请人才专项”将显示为“是”
第八步:在首页的搜索框内直接输入“个人小客车指标综合服务”
第九步:点击搜索后,再点击“在线办理”
第十步:找到“其他指标”栏目,点击对应申请类型的“查看”按钮
第十一步:可在“其他指标申请”页面查看“申请状态” ,审核不通过的可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
注:
1、审核不通过需取消申请的可在“个人小客车指标综合服务”页面,找到“其他指标”栏目下的“我的其他指标申请”, 点击“取消申请”按钮。需重新申请的可按照此前步骤重新点击“人才专项指标申领”按钮
2、指标失效未使用,需重新申请的,需先前往“个人小客车指标综合服务”,在“其他指标——我的其他指标申请”中找到原申请记录,点击“取消申请”后,按照此前步骤重新点击“人才专项指标申领”按钮